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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执字第00356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7-31

案件名称

李友芳与金湖县明天砖瓦厂、程亚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执字第00356号李友芳:你申请执行金湖县明天砖瓦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886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826元,其中,本金12826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6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5年7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你。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金宝民初字第008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