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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城执字第81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7-13

案件名称

申请人沈金照与被执行人万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沈金照,万利建设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终结执行程序用)(2015)德城执字第812号申请人:沈金照被执行人:万利建设有限公司沈金照与万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5日委托我院代为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东城支行处的银行存款,我院于2015年6月11日立案执行,并于2015年6月18日对万利建设有限公司在德州建行处的存款进行了冻结。至此,本次委托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威环执字第718-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树龙审判员  康健生审判员  高学华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于志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