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穗海法执信字第183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31
案件名称
卫紫琦与张翔其他民事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穗海法执信字第183号本院在执行卫紫琦申请执行张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