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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巢民一初字第0151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31

案件名称

郁孟军与高圣斌、宋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郁孟军,高圣斌,宋具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巢民一初字第01514号原告:郁孟军被告:高圣斌被告��宋具斌本院于2015年5月4日受理了原告郁孟军诉被告高圣斌、被告宋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陈效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高圣斌、被告宋具斌下落不明,需要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鲁圣权审 判 员  陈效智人民陪审员  李定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周良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