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巢民一初字第0151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31
案件名称
郁孟军与高圣斌、宋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郁孟军,高圣斌,宋具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巢民一初字第01514号原告:郁孟军被告:高圣斌被告��宋具斌本院于2015年5月4日受理了原告郁孟军诉被告高圣斌、被告宋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陈效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高圣斌、被告宋具斌下落不明,需要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鲁圣权审 判 员 陈效智人民陪审员 李定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周良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