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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108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黄冈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谢纵南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冈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冈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谢纵南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1084号原告黄冈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黄州八一路19号,组织机构代码:79592682-6。法定代表人蒋勇,总经理。被告谢纵南,女,汉族,1980年6月9日出生,住黄州安国。原告黄冈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谢纵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查明,本案为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之争议,本院向原告释明,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是撤销仲裁裁决还是诉请仲裁裁决事项,原告表示不愿变更诉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黄冈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诉讼费免收。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龙振羽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罗中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