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执字第201-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05
案件名称
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海执字第201-2号申请执行人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海波,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林伟,系该公司职员。被执行人厦门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瑞进,董事长。被执行人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志荣,董事长。被执行人林瑞进,男,1971年9月4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5日作出的(2014)海民初字第11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1月2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黄荣雄代理审判员 卢建斌代理审判员 吴建中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柯剑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