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巢民一初字第01388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9-26
案件名称
司大进与谢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司大进,谢树龙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巢民一初字第01388号原告:司大进。被告:谢树龙。本院于2015年4月20日受理了原告司大进某诉被告谢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闻庆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谢树龙某下落不明,需要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或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闻庆平代理审判员 周立群人民陪审员 戴泰根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陈 会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