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汉阳执字第00250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7-2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程智新、程新旺与被执行人王国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鄂汉阳执字第00250号本院在执行程智新、程新旺与王国斌货款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国斌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王国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