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泰中民四终字第00201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肖卫东与翁俊、翁乐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翁俊,肖卫东,翁乐峰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