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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皖刑终字第00133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8-12

案件名称

金宏等人贩卖毒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金宏,李骥,高伟,朱佩勇,尹梦莹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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