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皖刑终字第00133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8-12
案件名称
金宏等人贩卖毒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金宏,李骥,高伟,朱佩勇,尹梦莹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