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执字第40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6-11
案件名称
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邱立阳追偿权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日照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东执字第406号申请执行人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邱立阳。申请执行人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与被执行人邱立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标的为299724.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邱立阳所欠申请执行人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款299724.5元已全部付清。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或第(4)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邱立阳追偿权纠纷一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