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执字第00013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薛胜贵申请执行常建军、马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安塞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安执字第00013号申请执行人薛胜贵,男,1942年7月9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安塞县人,住安塞县沿河湾镇李家湾行政村李家湾村157号。被执行人常建军,男,1966年3月14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安塞县人,住安塞县沿河湾镇永平行政村永平村。被执行人马志明,男,1963年4月1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安塞县人,现在安塞县真武洞镇林业局家属楼一单元401室。本院在执行薛胜贵申请常建军、马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薛胜贵于2015年6月3日自愿撤销对本案的执行程序,是对其合法权利的处置,我院应予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安塞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0065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刘增斌助理审判员 李世祥助理审判员 强秀梅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黄婵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