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平刑初字第00128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11-05
案件名称
王某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本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平刑初字第00128号公诉机关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男,1959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2008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未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未缴纳)。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4月13日被监视居住。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本平检公诉刑诉(2015)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于2015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5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浩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1、被告人王某某于2015年4月12日17时许,在本溪市平山区东明一条街,趁韩某不备,从被害人韩某上衣兜内窃得小米牌手机一部。经鉴定,物品折合人民币100元;2、被告人王某某于2015年4月13日17时30分,在本溪市平山区前进新隆嘉水果超市前,趁吕某不备,从被害人吕某上衣兜内窃得华为牌手机一部。经鉴定,物品折合人民币100元。综上,被告人王某某作案2起,数额为人民币200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王某某被抓获归案,全部赃物被依法扣押并返还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韩某、吕某的陈述;被告人王某某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本溪市价格认证中心本价认鉴(2015)141号价格鉴定结论书;案件来源及抓捕经过,人口基本信息,刑事判决书,扣押、发还物品清单、指认照片,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在原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过刑罚,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在量刑时,还应该考虑涉案赃物已被扣押并返还被害人的情节,可对被告人王某某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原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起止时间见执行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代理审判员 郭薇薇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佟莹莹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