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昆行监字第9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肖斌其他纠纷再审驳回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5)昆行监字第9号肖斌:你不服本院(2014)昆立行终字第21号行政裁定,以法律适用错误,本案应当予以受理为由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你与董金安签订《开发利用荒山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并予以实际履行。2007年7月,你向安宁市人民政府递交《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一份,安宁市人民政府将《林权证》颁发给他人。2009年3月,安宁市人民政府焕发《林权使用证》过程中,将两块宗林地分成10个小班号,将其中8个小班号的林地,颁发给他人《林权使用证》。你以安宁市人民政府侵权为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裁定对你的起诉不予受理,你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裁定驳回你的上诉,维持一审裁定。你不服本院(2014)昆立行终字第21号行政裁定,以一、二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应当予以受理为由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第一项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未经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你的第二项诉请系针对八个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与第一诉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且八个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在同一个案件里进行诉讼,另,你的第二项请求中归还看守房的诉请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的范围,依法应当不予受理;你的第三项请求,没有提交相关的证据证实受害且造成损失的事实。综上所述,你申请再审的理由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的裁定再审的条件,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之规定,驳回你的再审申请。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