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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宝刑初字第928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7-08

案件名称

李某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宝刑初字第92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辩护人钱翊梁,上海钱翊梁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郑舜卿,上海钱翊梁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诉刑诉(2015)8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受贿罪,于2015年5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樊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郑舜卿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设备科副经理、设备部经理、第五安检服务部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公司内设备大中修项目的实施、费用控制的职务便利,自2007年起,多次收受在其公司承接业务的羊某某、胡某、宋某某、徐建初等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5,000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被告人李某某于2014年10月29日在检察机关对其涉嫌受贿罪立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赃35,000元。以上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在庭审中亦无异议,且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属实的上海吴淞煤气制气公司出具的主体身份材料、中层干部任免决定、公司中层干部情况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人羊某某、王某、胡某、宋某某、张某某、潘某某的证言、出入境记录、国际机票预订单、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审批会签单、汇总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分包合同及情况说明、检察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现金缴款单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5,000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已退出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意见,本院可予采纳。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五千元,依法没收。李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谢 斌审 判 员  王 勇人民陪审员  周月霞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徐丽艳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