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法执字第109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7-27
案件名称
陈光友、符存礼与云南永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强制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光友,符存礼,云南永林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1096号申请执行人陈光友。申请执行人符存礼。被执行人云南永林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光友、符存礼与被执行人云南永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西法民初字第173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孙鹏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王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