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昆民申字第20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9-07
案件名称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支公司与张启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支公司,张启全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
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昆民申字第2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支公司。负责人:沈润飞,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玉春,该公司员工。特别授权代理。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张启全,男,汉族。再审申请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支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张启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4)盘法民三初字第3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认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支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审判长 王 虹审判员 晏云锋审判员 贾 音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记员 武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