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章商初字第1750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9-06
案件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章丘市分公司与梁崇林电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章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章丘市分公司,梁崇林
案由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章商初字第1750号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章丘市分公司。住所地:章丘市。代表人:杜民,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汪林,男,生于1983年3月21日,汉族,章丘绣惠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被告:梁崇林,男,生于1990年2月1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案由:电信服务合同纠纷。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待裁事项: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章丘市分公司申请撤诉。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章丘市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章丘市分公司负担。审判员 赵秀津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记员 王 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