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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铜中刑终字第0002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翁宝文、周某甲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翁宝文、周某甲等聚众斗殴罪等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铜陵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翁宝文,周某甲,杨晨,曹某甲,解某甲,周某乙,郑某,曹某乙,翁某,徐某甲,施某,陈某,谢某甲,罗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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