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铜中刑终字第0002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翁宝文、周某甲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翁宝文、周某甲等聚众斗殴罪等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铜陵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翁宝文,周某甲,杨晨,曹某甲,解某甲,周某乙,郑某,曹某乙,翁某,徐某甲,施某,陈某,谢某甲,罗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