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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九法民初字第790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8-17

案件名称

周开礼与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杨家坪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开礼,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杨家坪店

案由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九法民初字第7906号原告周开礼,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被告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杨家坪店,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法定负责人启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开礼诉被告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杨家坪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周开礼于2015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周开礼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开礼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25元,由原告周开礼负担。(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李金雷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夏 瑜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