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法执字第38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7-05-04
案件名称
杨焕玲与孙逸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江法执字第3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焕玲与被执行人孙逸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逸舟向本院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孙逸舟从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