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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揭惠法葵民初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5-06-05

公开日期: 2015-07-30

案件名称

陈锦潮等三人诉王颖、云南九九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惠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来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锦潮,陈炎卿,陈炎碧,王颖,云南九九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3月)》: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1年)》: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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