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执字第00389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市大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市博源广告艺术中心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山执字第00389号市博源广告艺术中心:你(单位)与市大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条之规定,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的全部义务,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