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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中立行初字第00250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0-22

案件名称

谭辉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谭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

全文

{C}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中立行初字第00250号起诉人谭辉。本院收到起诉人谭辉的行政起诉状,起诉人诉称: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14)政国土字第1859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属于骗取获得的批文,程序严重违法,起诉人对上述审批单申请行政复议后,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错误的维持上述审批单,且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超过法定期限才作出决定,已构成违法。综上,请求法院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14)政国土字第1859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违法并予以撤销;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湘府复决字[2015]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本院审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有关“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的规定,土地征收审批单只是市、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征收的前置条件,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故起诉人提出的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14)政国土字第1859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违法并予以撤销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本案被告湖南省人民政府已就起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湘府复决字[2015]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告知起诉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向国务院裁决,故起诉人关于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湘府复决字[2015]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的诉讼请求亦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对谭辉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左武审判员谭军辉代理审判员肖柱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李娟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