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法执字第17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7-20
案件名称
黎平与黄霞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黎平,黄霞丽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17号申请执行人:黎平被执行人:黄霞丽本院在执行黎平申请执行黄霞丽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黄霞丽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且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4)项,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西法执字第1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岑启全执行员 岑念坡执行员 李在英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 龙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