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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雁民初字第05080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8-25

案件名称

段爱琴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雁民初字第05080号本院2015年6月23日对原告段爱琴诉被告陕西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三人王佳琳、陈永福、广秀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雁民初字第0508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判决书中第八页第十六行“被告康辉旅行社”应更正为“被告西航国旅”。审 判 长  王万民人民陪审员  王建利人民陪审员  郭 杨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 记 员  王 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