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郾行执字第0151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7-24
案件名称
郾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鲁献辉、郭丽红行政征收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行执字第0151号鲁献辉、郭丽红:本院已立案受理郾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你行政征收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限你单位于2015年7月2日前按照郾人口征(2014)0406号征收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双倍承担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则予以强制执行。。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