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三中刑终字第00483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6-09-13

案件名称

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三中刑终字第0048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魏犯贩卖毒品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8日作出(2015)三中刑终字第00483号刑事裁定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裁定书第1页第2行”24岁”;现更正为”35岁”。审 判 长  杨立军代理审判员  马新健代理审判员  袁 冰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 记 员  胡 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