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晋刑初字第1222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晋刑初字第1222号公诉机关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农民,家住利辛县。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9月22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晋江市看守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晋检诉刑诉(2015)7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曾金镔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15日以来,被告人陈某伙同徐驰(另案处理)等人在晋江市池店镇仕春村“好在来”烧烤店内开设赌场,提供麻将、扑克牌为赌具,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盈利。2014年9月21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在组织袁新田、徐保敬等人(均已作行政处罚)利用扑克牌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人民币7220元及抽水钱款人民币1940元。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具有坦白情节,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第三款之规定予以惩处。被告人陈某对指控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5日以来,被告人陈某伙同徐驰(另案处理)等人在晋江市池店镇仕春村“好在来”烧烤店内开设赌场,提供麻将、扑克牌为赌具,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盈利。2014年9月21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在组织袁新田、徐保敬等人(均已被行政处罚)利用扑克牌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及抽水钱款人民币7720元、扑克牌5副、骰子1副。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周小刚的证言,证实案发之前,其就知道有人经营涉案赌博,后关停了很久,又重新经营。案发时,其去涉案赌场赌博,是以扑克牌为赌具,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其知道该赌场是陈某负责经营管理,并抽水。其与陈某闲聊时,陈某告诉其说该赌场由他与“鸭子”、“凤姐”、“啊龙”四人合股的。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周小刚辨认出被告人陈某。2.证人张圣炎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去涉案赌场赌博,后被查获。该赌场是用扑克牌比大小,陈某有时会抽取庄家赢资的30%。其听赌场的人说,该赌场是从8月份就开始经营。“鸭子”也有负责经营赌场,其有在赌场里遇到过他。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张圣火辨认出被告人陈某,并指认出徐驰即“鸭子”。3.证人袁新田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去涉案赌场赌博,后被查获。该赌场有个男子在抽水,认识他的人都喊他陈某。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袁新田辨认出被告人陈某。4.证人粟登军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通过摩托车工打听,后在涉案赌场里找到陈某,随即公安机关前来查处。5.证人刘兴灵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去涉案赌场赌博,后被查获。其曾听陈某说,他跟别人一起经营赌场,平时都是他在负责打理,由他抽水。6.证人陈春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去涉案赌场请陈某的儿子过去其家吃饭,随即公安机关前来查处。7.证人姚荣华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公安机关查处涉案赌场,其在外面洗脚,随即配合调查。8.证人周纯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去涉案赌场找“赵飞”玩,看赌客用纸牌在赌,“赵飞”负责抽水,后没多久,公安机关就前来查处。2014年7月4日,其在池店镇仕春村租房,赌场就已经在开了,当时很多人在里面打麻将,后关掉了一段时间。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周纯指认出被告人陈某即“赵飞”。9.证人冯仁君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其在涉案赌场看人赌博,后被查获。2014年9月6日,其便已有跟老乡去赌场赌博。在赌场里,其仅赌麻将,如果赌扑克,其便在旁看。在赌场里,“小飞”有抽水,并让“小龙”他出去之后,负责抽水。其听老乡说该赌场大概是8月份开的。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冯仁君指认出被告人陈某即“小飞”。10.证人徐保敬的证言,证实2014年9月份,其知道涉案赌场有人赌博,那时是打麻将。在案发前两天,其去赌博,那时是玩扑克牌,才知道有人抽水。案发时,其在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证人徐保敬指认出被告人陈某可能是赌场的经营人,辨认不出其他人员。11.证人李克刚的证言,证实案发时,公安机关查处涉案赌场,其在附近。其有去过该赌场五六次,平时不是玩纸牌就是打麻将,其他情况其不清楚。12.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证实案发时,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赌场进行查处,抓获1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并扣押赌资7220元、赌具扑克牌5副、骰子1副。13.晋江市公安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抓获及破案经过报告、户籍证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综合证实本案案发、案犯被抓获、侦案破破的经过以及被告人陈某的基本身份情况与案发时被查获参赌的人员已被行政处罚的情况。14.同案人陈远南的供述,供称2014年8月15日左右,“鸭子”、陈某和“凤姐”在池店镇仕春村合股开了一个赌场,主要赌麻将和“班章”。其有开一个卖水店,便帮赌场送水。有一次,其去送水,“鸭子”和陈某都有在赌场,跟其说如果场子有赚的话,就从抽的水钱里拿出15%给其买烟抽,其没有反对。同月下旬,因风声较紧,场子关掉了,直至同年9月中旬才开,才开了两三天就被查获了。该赌场是“鸭子”和陈某投资开起来的,他们两人怎么分成,其不,“凤姐”有分多少,其也不知道。赌场自经营以来,其有分到大概900元左右,有赚的时候,“鸭子”和陈某就会拿出几百给其买烟抽。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同案人陈远南辨认出被告人陈某,并指认徐驰为“鸭子”、同案人黄未名即“凤姐”。15.同案人黄未名的供述,供称其与“鸭子”于2013年相识,鸭子”并租住其家。2014年8月份,鸭子”租了“好再来烧烤店”,但没有跟其说店面的用途,而其经常经过那个店面,发现有很多收破烂的、摩托车工进去,便进去看了一下,发现里面在打麻将。后来有一次,其又进去那个店里,当时很多人在打牌,鸭子”看到其过来,就笑首对其说:“老姐,这个店有钱的话,就分你一点喽”。其没有说什么,就去接小孩。其以为鸭子”在开玩笑,其连连他房租都没收,怎会去分那点钱。鸭子”有说赌场是他跟陈某合伙开的,都是陈某在看场、抽水。16.被告人陈某的供述,证实2014年8月15日左右,其和“凤姐”、“鸭子”和陈远南四个人共同组织涉案赌场,其占30%股份,“鸭子”有跟其说过“凤姐”占15%股份,而“鸭子”也有跟陈远南说赚了可以分他15%。赌场经营了20天,共赢利13000元左右,其已拿给“鸭子”,后赌场因风声紧而被关掉。同年9月18日左右,赌场再开业,其与“凤姐”因风声紧不再要股份,而陈远南有没有,其不清楚。“鸭子”雇其看店,每天工资100元,而至被查处时,赌场赢利1940元,已被扣押,陈远南也被抓。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告人陈某指认出同案人陈远南即在赌场一起被抓的本地男子陈远南,徐驰即“鸭子”、同案人黄未名即“凤姐”,并指认晋江市池店镇仕春村“好在来烧烤店”为赌场地点。上述证据,均经当庭举证、质证,可相互印证上述查明的事实,本院均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非法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坦白,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扣押的赌具扑克牌5副、骰子1副(均未随案移送),由扣押机关晋江市公安局予以没收;扣押的赌资及违法所得款人民币7220元(均未随案移送),由扣押机关晋江市公安局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曾摩托代理审判员 付雅莉人民陪审员 尤春晓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 记 员 施东辉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