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洛龙执字第145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7-21
案件名称
张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洛龙执字第145号关于张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30日立案执行。该案根据申请人申请的标的,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金额(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266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