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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洛龙执字第145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7-21

案件名称

张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洛龙执字第145号关于张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30日立案执行。该案根据申请人申请的标的,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金额(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266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