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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泉刑初字第52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陈曦、戴某甲等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曦,戴某甲,王某甲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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