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泉刑初字第52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陈曦、戴某甲等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曦,戴某甲,王某甲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2-28
陈曦、戴某甲等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徐州市
刑事案件
一审
陈曦,戴某甲,王某甲
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