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诸执恢字第26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9-15
案件名称
暴建国与王进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诸执恢字第26号申请执行人暴建国。被执行人王进军。申请执行人暴建国与被执行人王进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总额为368707.5元,尚未执行标的额为368707.5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多次采取调查手段,被执行人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在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王 樯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执行员 徐金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