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新民初字第742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0-10

案件名称

郭建英与周铁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建英,周铁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新民初字第742号原告郭建英。被告周铁军。原告郭建英与被告周铁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5年3月30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该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陈 庆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谭桂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