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子长民初字第00292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7-06
案件名称
郭某某与郝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子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子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某,郝某某
案由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子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子长民初字第00292号原告郭某某,女,汉族。被告郝某某,男,汉族。案由: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某诉被告郝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某于2015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郭某某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某某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郭某某负担。代理审判员 蔺建华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 记 员 贾雯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