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执字第4015-2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莫日更高娃申请执行刘知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莫日更高娃,刘知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东执字第4015-2号申请执行人莫日更高娃,女,1941年1月15日出生,蒙古族。被执行人刘知原,男,196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莫日更高娃与被执行人刘知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4)东执字第40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刘知原在中信银行账户内的存款,现因需划拨被冻结的款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刘知原在中信银行账户的冻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李元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赵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