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2056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刘翠红与张丽丽债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翠红,张丽丽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2056号申请执行人刘翠红,女。被执行人张丽丽,女。申请执行人刘翠红依据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西民(商)初字第22833号调解书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冻结、查封张丽丽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xxx的房产。执行员 XX阳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胡玉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