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铁民初字第103号
裁判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8-04
案件名称
原告王子花与被告向玛措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子花,向玛措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3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