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岳执字第00064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7-12
案件名称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岳执字第0006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雄伟与被执行人湖南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湖南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湖南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构代码正:73678192-x)纳入失信名单。将被执行人李建兴(身份证号:××)纳入失信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六月一十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