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上法执字第89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王婧与刘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上法执字第89号申请执行人王婧,女,1982年3月19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刘培,男,1981年11月1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王婧申请执行刘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培名下财产暂不足以全部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王婧对此案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法执字第89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驰峰审判员  江发兵审判员  周锐锋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书记员  张小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