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法执字第89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王婧与刘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上法执字第89号申请执行人王婧,女,1982年3月19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刘培,男,1981年11月1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王婧申请执行刘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培名下财产暂不足以全部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王婧对此案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法执字第89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驰峰审判员 江发兵审判员 周锐锋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书记员 张小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