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宜执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张功辉与王进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14号张功辉申请执行王进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4年12月29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壹万柒仟柒佰伍拾元,¥17750元。执行费(大写):壹佰陆拾陆元,¥166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