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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宜执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张功辉与王进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14号张功辉申请执行王进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4年12月29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壹万柒仟柒佰伍拾元,¥17750元。执行费(大写):壹佰陆拾陆元,¥166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