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江汉执恢字第00018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张建军债权一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江汉执恢字第00018号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建军: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张建军债权一案,本院于2011年8月20日作出的(2011)汉民二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执行过程中,张建军已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