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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江汉执恢字第00018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张建军债权一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江汉执恢字第00018号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建军: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张建军债权一案,本院于2011年8月20日作出的(2011)汉民二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武汉红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执行过程中,张建军已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