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宜执字第295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符遂午与刘全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295号符遂午申请执行刘全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柒仟元,¥7000元。执行费(大写)贰佰伍拾元,¥2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