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五执补字第00034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方建开与周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五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五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2)五执补字第0003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方建开与被执行人周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周雷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周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