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芦法执补字第35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黄利华与贺前进、熊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2)芦法执补字第35号申请执行人黄利华,女,1974年5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乡县人,户籍所在地: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贺前进,男,1978年7月1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户籍所在地:株洲市天元区。被执行人熊伟,男,1969年2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户籍所在地:株洲市天元区。黄利华与贺前进、熊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