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芦法执补字第35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黄利华与贺前进、熊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2)芦法执补字第35号申请执行人黄利华,女,1974年5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乡县人,户籍所在地: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贺前进,男,1978年7月1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户籍所在地:株洲市天元区。被执行人熊伟,男,1969年2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户籍所在地:株洲市天元区。黄利华与贺前进、熊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