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民固初字第82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6-08-03
案件名称
王文亮与王二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颍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文亮,王二虎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临民固初字第82号原告:王文亮,男,汉族。被告:王二虎,男,汉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王文亮诉被告王二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并由李颍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青民、人民陪审员陈献成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 判 长 李颍华审 判 员 王青民人民陪审员 陈献成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曹 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