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宜执字第323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申请人刘利辉与被执行人谷克伟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323号刘利辉申请执行谷克伟保证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11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壹仟元,¥1000元。执行费(大写):伍拾元,¥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