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执字第00237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谢金兰与曾彬赡养费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执字第00237号谢金兰:你申请执行曾彬赡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5元。本院于2015年5月5日扣划了被执行人曾彬银行存款400元,法院司法救助225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曾彬缴纳。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4)金宝民初字第030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