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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朔中执字第58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9-10

案件名称

王平丽与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朔中执字第58号申请执行人王平丽,男,1979年5月8日出生,汉族,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X村人,住平鲁区X镇。被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本院执行的我法院作出的(2010)朔中民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靳 敏执行员 安全升执行员 张宝银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石东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