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朔中执字第58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9-10
案件名称
王平丽与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朔中执字第58号申请执行人王平丽,男,1979年5月8日出生,汉族,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X村人,住平鲁区X镇。被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本院执行的我法院作出的(2010)朔中民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靳 敏执行员 安全升执行员 张宝银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石东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