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江汉执字第00729号
裁判日期: 2015-06-17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汪雅文与张玲抚养费纠纷一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江汉执字第00729号汪雅文:张玲:汪雅文与张玲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11日作出的(2014)鄂江汉巡民初字第0101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汪雅文于2015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执行过程中,张玲已自动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