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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揭榕法执字第38-1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26

案件名称

沈义生与郑洁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揭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揭榕法执字第38-1号本院在执行沈义生与郑洁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因被执行人郑洁生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郑洁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