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揭榕法执字第38-1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26
案件名称
沈义生与郑洁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揭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揭榕法执字第38-1号本院在执行沈义生与郑洁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因被执行人郑洁生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郑洁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